广东广州有1幅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3302平方米

2022-06-11 09:06:34    来源: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如果人们想要在土拍中拿到地块,那么就需要多多关注地块出让消息,据悉,广东广州有1幅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3302平方米,那么地块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广东广州有1幅地块挂牌出让,总面积3302平方米

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ZSCB-A3-8,宗地总面积: 3302平方米,宗地坐落: 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区内,创新大道以西,钟太快速路以北。出让年限: 2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五级,保证金: 26.6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16922BA0053。起始价: 133万元,加价幅度: 2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6月30日0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1日10时00分。


备注: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6万元、港币35万元、美元5万元。


2.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3.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药品研发和生物药品制造的企业;


(二)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三)竞得人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竞得人或其股东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招商主管部门签订《项目的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


(四)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知识城ZSCB-A3-8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2525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承诺,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其中政府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


(六)竞得人须承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遗存,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请文物部门处理;


(七)竞得人须承诺,于土地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动工建设,四年内投产,运营当年实现营业收入占总额的12%,不低于0.6亿元人民币,税收占总额的9%,不低于637万元;于项目投产(运营)后第五年达产(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当年营业收入占总额的9%,不低于1.36亿元人民币、税收占总额的9%,不低于1637万元;


(八)竞得人承诺,投产(运营)后2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九)竞得人须承诺,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如出让人不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则不予补偿;


(十)竞得人须承诺,项目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可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如建成后的工业物业需进行产权分割转让,需经投促部门审核后报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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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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